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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华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于:2008-2-25 已被阅读: 次 
以认真履行职责为基础 以互动机制建设为核心
   奋力打造南阳检察新形象
——李兴华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2月19日)
同志们:
      根据市院党组研究的意见,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公共形象建设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以双向互动机制为核心的各项工作机制,在确保检察机关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树立南阳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这也是市院党组在前几年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南阳实际做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刚才,常检察长在讲话中已对这次活动的内容、重点以及需要把握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强调,国谦同志代表市院党组宣读了活动方案。下面,我受常检察长委托,就这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形象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大家都知道,形象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的外在表现。它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是衡量一个单位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的形象是检察机关性质、能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社会公众中的综合印象和评价。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检察机关首先应当是法律权威的维护者,还应当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更应该是开放、廉洁、高效的典范。检察形象的好坏,关系着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关系着检察工作的成败得失和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市院党组在研究2008年主题活动内容时,经过充分调研、反复思考,决定把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公共形象建设上,着力打造南阳检察新形象。开展这项活动,是新形势下市院党组把握客观规律、着眼长远发展所采取的一项战略性举措,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和干警呼声愿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1、开展公共形象建设活动是党的先进执政理念在检察机关的贯彻和落实。在当今社会,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非常注重加强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设。从我们国家来看,形象建设也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对党的形象建设有过很多精辟论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一形成,便以“亲民”形象出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很快赢得了全国人民的支持。近一个时期,很多知名专家、学者也都在关注和研究这项工作。可以说,加强形象建设作为新时期的一种先进执政理念,已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象必然也是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检察机关加强形象建设,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社会评价问题,而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和政府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
2、开展公共形象建设活动是密切检群关系、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检察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过去,我们在形象建设方面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由于缺少与社会公众沟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机制,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始终无法真正拉近。近年来,由于检察机关司法活动封闭运作和人民群众知情权缺失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作做决定不认可,以及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不配合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去年以来,涉检上访成为我们工作中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在深入分析这一现象时,我们发现,有些地方虽然案件很多,但由于注重采取案件质量保障措施,重视搭建与案件当事人沟通的平台,因此发生的上访就很少。有些地方案件虽然不多,但是上访量却很大,甚至出现当事人双方都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现象。上访案件产生的原因,虽然各案有各自的特殊性,但较为普遍的因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案件本身没有办好,引起案件当事人的不满;二是缺乏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引起群众的误解和不信任。前者引起的上访占不到三成,而后者占七成还强。今年我们开展的形象建设活动,核心就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双向互动机制,一是吸收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活动,二是实行司法活动向社会开放,给社会公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创造一个了解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窗口和平台,来争取他们在思想、认识、感情上对检察机关各种司法活动的认可并给予支持,这也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在检察机关的具体贯彻落实,是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3、开展公共形象建设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受市场经济趋利性的影响,检察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在逐步发生转变。少数人头脑中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个别干警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为个人谋利,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传统的说教式思想政治工作已经越来越苍白无力,检察机关形象建设的各项措施必须与时俱进。今年主题活动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阳光司法,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把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防止徇私枉法。同时,还要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干警个人绩效评价体系,以此来规范干警行为,促进严格执法。
4、加强公共形象建设是检察机关完成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更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法律监督的艰巨性、长期性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检察工作任务都是光荣而又繁重的。完成这些任务,不仅需要我们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只有真心实意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承担起法律监督的重任,从而为和谐社会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检察机关形象建设,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履行,而且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得到巩固和加强,意义非常深远。
5、开展形象建设活动是前几年主题活动的继续和深化。2004年以来,市院党组坚持一年开展一个主题活动,以此带动和促进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实践证明,这一重要举措是行之有效的。今年的“公共形象建设”活动,不仅在活动载体和形式上坚持了过去的成功做法,而且在内容上也体现了对前几项活动的继续和深化。开展形象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过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补漏拾遗,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巩固上下功夫,在完善提高上下功夫,使前几年各项活动的成果得到最大程度的深化。因此,形象建设活动不仅是前几年活动成果的集中展示,也体现了每年活动之间递进和发展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南阳检察工作的时代特点。
二、要明确要求,严格标准,扎扎实实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今年形象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方案中规定的已很清楚。重点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品牌成果运用、互动机制建设、公共利益维护和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五项活动。形象建设的具体成效,也关键要看这些活动能否组织好,开展好。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活动的重点和目标,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善始善终地抓好各项工作。
(一)要动员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加强检察机关形象建设,每个部门、每位干警都责无旁贷。检察机关的形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每项工作和全体干警,必须全员参与才能真正收到实效。同时,干警个人的表现、部门工作的成效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反映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只有各项工作都做好了,群众对每位干警的形象都认可了,才能树立起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来。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两级院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同志们做出表率和榜样。每位干警都要树立形象意识,强化参与意识,把树立良好形象的愿望和信心转化为干好工作的内在动力,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做起,严格工作标准,提高自身素质,时时、处处、事事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通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为打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把办好案件作为形象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扎实做好。在很多国家,都有一个关于公共形象的公式,即“形象=做得好+告诉人们”,也就是说,树立形象,首先要把自身工作做好,然后还得让人们知道。把本职工作做好,就成为树立形象的前提和基础。检察形象看起来是外在的东西,实际上是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的综合反映。加强形象建设的一项根本措施,就是要办好案件,打好基础,把我们应该做的本职工作干好,把看家本领练过硬,使我们办理的案件、做出的决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果在案件上出了问题,实体不公正,程序不合法,文书不规范,瑕疵案件多,甚至出现错案,形象建设就无从谈起。今年,我们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规模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评查不仅要对案件质量标准严格要求,还要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各类案件程序、实体、文书制作等各面进行督促规范。在案件质量全面提高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程序规范、效果突出的精品案件,为树立良好形象形成支撑。
(三)要下大力气抓好互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致力于公共形象建设,根本目的在于争取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从大的方面说,检察机关加强公共形象建设包括强化干警素质、提高案件质量、有效服务社会、严格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但塑造公共形象的关键和重点是与社会和公众双向互动,通过建立检察机关与社会各阶层的传播、接受、理解、合作关系,增强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公信力,这也是今年形象建设活动的核心和关键。长期以来,由于我们过分强调司法活动的专门性和案件的保密性,致使检察机关的很多程序和方式不为社会知晓和认可,加之目前诸多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处理,稍不合当事人意愿就会造成当事人的抵触和非议。互动机制的建立,就是搭建了一个与社会各界交流沟通的平台,增加了一个让群众了解、理解检察机关的重要途径。今年在互动机制建设方面,重点是三项内容,即全面推行说理制度、听证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这些工作我们过去已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尝试,也确实收到了明显成效。今年,要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拓展范围,规范程序,在两级院全面推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着重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过去已经有成熟做法的工作,如不捕理由说明、不诉理由说明等,主要是抓完善,抓落实;二是拓展范围的工作,如其它部门实行说理制度,要在借鉴侦监、公诉部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关制度,尽快用于实践。三是开展创新的工作,如实行听证程序前置工作,要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有关制度,对听证的范围、程序、重点进行明确,内容要尽可能细化,并与人民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搞好结合。要本着先易后难、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原则,应用于工作实践,办理一批案件,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和完善。在做好这几项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也可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执法活动向社会开放”和“吸收公众参与司法活动”等内容,开展其它一些符合双向互动要求的工作,如建立检察工作进社区、进学校制度,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专家学者兼职检委会委员,以及制定检察机关结构图、办案流程图以及办公大楼工作机构分布示意图等等。互动机制的建立,作为今年形象建设的核心,市院有明确要求,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真正行动起来。为了保证这项工作健康开展,市院党组将强化责任追究,凡是最终形成涉检上访的案件,控申部门要首先考察是否经过了公开听证,是否就有关事项向当事人说明了理由,对该做没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四)要把维护公益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形象来自于人民群众的评价,群众对检察形象起着监督作用,也起着传播作用。在通常情况下,多数人衡量他人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依据主要是两条:一是按照自己的标准去看,他人的行为是不是正义的;二是他人的行为是否对自己有利,这一点有时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因此,要想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就要求我们开展的工作,能够代表群众的利益,让多数人感到他们是受益者,让群众来为我们说话。这种效果也远远胜过我们自己去说许多倍。当然,做到这一点,不能光凭嘴上说,而要有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在维护社会公益方面,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公益救济、法律服务、弱势群体维权等多项工作,今年我们的重点是公益救济和预防调查。关于公益救济工作,大家了解得相对比较多,这里不再多讲。下面想就预防调查工作多讲几句。首先,要明确预防调查的目的。预防调查是职务犯罪预防的一种手段,目的是通过对特定领域和特定事项的调查,取得翔实的资料,为相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和忠告。所以,一定要把预防调查和职务犯罪初查区别开来。其次,要把预防调查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工作来做,切实保证预防调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工作,真正拿出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锦囊妙计”,赢得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这两项工作的有关制度我们都已初步建立,下一步要在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选准工作切入点,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通过加强对权益易受侵害群体利益的依法维护和有效预防服务,增强检察机关的社会亲和力,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要注重品牌创建成果深化和开展工作创新的有机结合。回顾去年开展的“办精品案件、创品牌工作”竞赛活动,可以说亮点频现,成果丰硕,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不仅办理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精品案件,推出了一批被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品牌工作,有些工作还得到了中央领导、高检院和省院的肯定。但是认真盘点过去的工作就会发现,虽然我们取得了不少成绩,创建了不少好的机制,但在各项制度的应用落实上还有不小差距。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我们有不少机制内容还不完善,有的机制没有真正用于工作实践,有的机制效果不够明显,还有的甚至是应景之作。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品牌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深化上,在完善机制、丰富内涵、提升层次上下功夫。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原有的机制进行改进和完善,使之更具生命力;二是把创建的工作机制真正运用工作实践,促进工作开展;三是要提高工作标准,各个项目要争取更高层次的认可和推介;四是开展落实竞赛,由市院各部门确定竞赛项目,对基层院提出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在深化创建成果的同时,各单位也可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工作创新。在方案中我们已提到,今年创新的重点主要围绕互动机制和公益维护机制建立来开展,但也鼓励各单位在其它方面进行创新。对创新建立的各项工作机制,被上级推广认可的,我们在各项活动考评时要给予加分奖励。
(六)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具体行动中弘扬杜东翔精神。去年,宛城区院业管中心杜东翔同志的先进事迹经有关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省、市领导先后做出批示,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了向杜东翔同志学习的热潮。我感到,学习杜东翔,仅满足于做做决定、发发文件、听听报告会,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拿出具体行动来。杜东翔的事迹,概括起来说,可以用四个比喻来形容,即:“活着的铁人”、“当代的包公”、“中国的罗文”、检察院的“活字典”。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两种精神,一是全心全意做好工作的敬业精神,二是永不满足、永不懈怠的进取精神。这两种精神,虽然看似简单,真正做到却非常不易。现在,我们有很多同志缺乏长期坚守一个岗位的勇气,不愿独立、自发地去做好事情,只有在被迫和监督的情况下才去应付性地干工作。在他们看来,敬业是傻瓜,忠诚是领导愚弄下属的工具,整日里对人、对事吹毛求疵,只知道嘲弄、批评和抱怨。我们学习杜东翔,首先是要学习他这些精神,尽心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以良好的、被公众认可的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做到这些,当前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明确每个干警的岗位职责并进行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强化责任,加压定责,使人人身上有压力、有担子。为此,市院党组决定,以学习杜东翔精神为契机,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逐人逐岗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建立具体到干警个人的绩效评价制度。既要让干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又能对干的好坏正确衡量和评价。市院要首先制定有关标准,并在上半年建立起考评的框架体系,下半年在各单位、各部门抓好落实,年终根据绩效考评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通过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活动收到明显效果
公共形象建设活动做为2008年的一项主题活动,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需要两级院的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各单位对竞赛活动是否重视,组织是否严密,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活动的效果。市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今年,仍然要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评。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精心组织,完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一)要加强领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市院成立了以常康检察长为组长的形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根据活动内容不同,又专设了五个专门工作组,明确了负责领导和牵头部门。市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也要成立各自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对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要给予充分保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从组织上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加强相互协调配合。今年我们开展的形象建设活动,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既需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又需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把工作抓实、抓细。各专门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各个牵头部门,要担负起本组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协调各参与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顺利完成。各专门工作组、市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都要结合要求制定各自更为详细、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更强的具体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确保活动效果。
(三)要注重实效,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市院各部门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基础上,在工作机制建立、品牌成果深化、竞赛活动开展以及具体案件办理上都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市院活动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活动方案是否可行,工作力量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活动效果是否明显。各基层院也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的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各单位一是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要把活动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的手段和动力,通过活动开展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用取得的工作成绩来检验活动的效果。二是要统筹各项具体活动的开展。今年的五项活动都是形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项活动要统筹安排、全面兼顾,不能重此轻彼。三是要对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合理安排。对每一阶段的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上要注意搞好衔接,保持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此外,全面推行说理制度、听证制度,将给各业务部门增加不少工作量,这也需要我们认真应对挑战,注重总结规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要严格考评,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关于形象建设活动的考评,主要依据是方案中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同时,由于形象建设涉及的内容很多,方案中只规定了几项主要活动的具体要求,需要大家做的其它工作还很多。为此,党组决定,年终对活动进行评比时,除了考评五项活动开展情况外,还要考虑其它影响形象的因素,特别是对有损检察形象的行为要实行倒扣分。不仅要对出现错案、造成涉检上访、违法办案等情况扣分,对铺张浪费、违反财经纪律、乱摊派、乱拉赞助等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也要在考评中倒扣分。关于这一点,常检察长刚才在讲话中已经做了强调,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计财部门要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形成规范有效的机制,通过加强管理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要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以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要注重培育典型,宣传成绩,让社会各界了解这是检察机关加强公共形象建设的具体措施,向社会展示检察干警的风采。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内部信息情况反馈,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同志们,全市检察机关形象建设主题活动已全面启动。让我们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旺盛的精力、创新的精神,把这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充分展示南阳检察机关的新风采、新风貌,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谱写检察事业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