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杜东翔:超越生命的追求
发布于:2007-11-14 已被阅读: 次 

作者:党华 周伯科 刘超 文章来源:大河南阳网

    大河南阳网讯 “全省优秀检察官”,“河南省第三届优秀公诉人”,南阳市、宛城区“政法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这一连串的荣誉,记录了一名优秀检察官的坚实足迹和不凡经历。历经人生的不幸,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生命的价值,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他,就是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管理中心主任杜东翔。

    苦练内功,业精于勤。他是全院公认的业务精英、办案能手,赢得了“法律活字典”的雅号

    杜东翔的业务精通在全院是出了名的,是领导、干警一致公认的业务尖子、办案能手。起点并不高的他,用数倍于他人的时间和精力,数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坚持学习。

    1984年2月,杜东翔调入原南阳县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开始了他的检察官生涯。专业不对口使他感到力不从心,次年便自学考入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主攻法律专业。办案中,只要是有疑问的法律条文,他都要认真查找资料,翻阅书籍;报刊上好的论文解释,他总不忘剪裁,一有空就拿出来学习;每年人大、“两高”出台的新法律、司法解释,他都是第一个学习研究,并以最快的速度发布在院局域网上。以至于后来,同事们要是有什么法律条文、解释找不到了,都来找他,这为他赢得了“法律活字典”的雅号。

    俗话说“人过四十不学艺”。2004年,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员业务大练兵。已经42岁的杜东翔第一个报名参加了计算机培训,并以优异成绩获得了专业资格证书。当年,他带队参加市检察院技能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次年,宛城区院赴省参赛,荣获集体二等奖。院里的年轻人感慨地说:杜东翔对电脑的熟练程度和专业人员水平差不多。

    在业务实践中,杜东翔认识到,不掌握重点领域的专业知识是办不出精品案件的。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熟悉了国税、交通、烟草等部门的业务知识,深入分析了这些部门易发的犯罪情况,结合案例,以案说法。2004年,他写下5万余字的讲稿及讲课笔记,做了11场法制辅导报告,听众达5000余人。

    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不论大要案还是疑难案件,越是困难、危险,他越是冲在第一线

    杜东翔历任批捕科长、公诉科长、反贪局常务副局长、业管中心主任。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是身先士卒,带头办案。

    2001年3月,吕某等恶势力团伙犯罪被移送至起诉科,时任科长的杜东翔主动要求亲自办理。面对高达半米多的案件材料,他和同事们挑灯夜战,研究案情。100多名受害人、证人,他一个个核实。法庭上,杜东翔毫不畏惧,义正词严地指控了被告人的各种罪状,最终使吕某团伙得以严惩。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阻力大、得罪人多,作为反贪局副局长的杜东翔,主动请战成为他的惯例。1993年至1999年,他担任刑事检察二科副科长、审查批捕科副科长期间,负责全院的审查批捕案件。他带领同志们审查批捕1431起案件208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在调任公诉科后,他领导公诉科同事连续创造了提起公诉案件1326件2214人,亲自办理案件86件123人无一件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的骄人成绩。

    23年来,经他手办理的近5000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引起上访,无一被上级院纠正。

    在外人看来,杜东翔担任的都是“实权”职务。他却认为,越是重要岗位,越是责任重大,越要坚持原则。“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这是他对事业的最高理解和追求,办案细、定性准,更是他一贯的作风。历经10年的魏凤权职务侵占案就是他坚持原则的最具代表性一案。

    1997年,时任河南油田某单位负责人的魏凤权因涉嫌贪污犯罪被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魏凤权采取提高本公司所销售产品价格、多开购货发货票少供货等手段先后40余次从本公司财务处提取“回扣”款130万元,其中送给有关业务人员现金和物品价值70余万元,余款60余万元占为己有。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只是认识问题加上其他原因导致数次退查、数次起诉、两次开庭,最后做存疑不起诉处理。魏凤权被撤销取保候审后,先后数年赴省进京上访。当时,省、市检察院已做出定性意见,要求按照存疑不起诉处理。重重压力下,杜东翔仍然坚持认为魏凤权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批准逮捕。在历经20余次检委会集体讨论、7次赴省院汇报的情况下,2005年10月,宛城区检察院认定魏凤权构成犯罪,2007年2月5日,宛城区法院以魏凤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使这一时间跨度长达10年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身患重症,坚持工作。常年的奔波操劳,正值壮年的他身患尿毒症仍无暇治疗,病情迅速恶化,在肾移植手术后,又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工作着是幸福的。正当杜东翔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时,不幸却悄悄袭来。

    2004年11月初,正在河南油田办案的杜东翔突然感到头疼、恶心、下肢麻木。11月20日,实在挺不住的他在同事的劝说下到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肌酐值987,超出正常人10倍,典型的肾功能衰竭!11月26日,杜东翔第一次“被迫”住进了医院,2005年1月便开始进行每周两次的血液透析治疗。

    2005年春节过后,杜东翔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不顾医生和家人的劝阻,边透析边坚持上班。3月7日,杜东翔正在审查一个贪污案件,突然感到呼吸困难,被送到市中心医院一检查:慢性肾衰后期,合并心功能衰竭。医生下达“最后通牒”:随时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实施肾移植!5月27日晚,带着亲人和战友们的祝福,杜东翔被推进了手术室。整整6个小时,凭着顽强的意志,他从死亡线上挺了过来!

    2005年8月,术后不到3个月的杜东翔自感身体好转,一次次找到院党组,要求给布置任务。2005年11月,术后不足6个月的杜东翔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再度挑起重任,在生命线上奏响了一曲奉献之歌

    出于对杜东翔的爱护,院党组安排他担任业务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全院所有案件的监督、审查、考评等工作。

    再度回到岗位,杜东翔分外珍惜。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投入到工作中,用生命诠释着人生的价值。

    手术后,杜东翔需要终身服用抗排异药物,一次小小的感冒就可能引起并发症,并危及生命。然而,面对每年数以百计的案件,业务管理中心有限的人手,医生叮嘱的多个“不能”被他置之脑后。他亲自组织收集统计各项工作数据;对案件和承办人员的工作及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完善案件质量跟踪、监督、考评体系。同时,他还创新工作机制,将案件评论机制引入到案件管理中,建议监所部门接见日改为每月一次,取得了上级部门和多方的认可。

    今年4月,宛城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35个“三位一体”试点院之一,业管中心是重点科室,工作量陡然增加。杜东翔带领同志们再次投入到繁重的任务中,加班熬夜绘图、制表、统计数据成了他的家常便饭,终于按时超额完成了任务。经他审查把关的丁洪生贪污抗诉和杨道奇抢劫强奸两起案件,被评为2006年度南阳市检察系统“十大精品案件”。

    热爱事业,热爱生命。他的事迹感奋人心,一股学习东翔热潮正风起宛城

    连日来,记者走访他的领导、同事、亲人,力图呈现给读者一个真实、本色的杜东翔。

    “东翔热爱工作甚于生命。他是我院干警的优秀代表,更是我们的骄傲!”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金荣这样评价他。

    杜东翔的生活很简单,简单到除了工作、学习,没有任何的爱好。与杜东翔面对面,不知情者根本想不到他身患重症。他所表现出的乐观、豁达、向上,令人深受感动。手术后,每月服药的费用高达六七千元,面对沉重的负担,他却说:我已经够幸运了。组织上爱护我,同志们关心我,最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外表严肃、不苟言笑的杜东翔,也有着强烈的爱:热爱事业,热爱生命,热爱亲人,热爱战友……上班第一天,他亲手种下了一株吊兰,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每天,这盎然的绿意都激励着、鼓舞着他。

    东翔事迹,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东翔精神,激荡在宛城大地。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常务副检察长王田海等批示:杜东翔同志的事迹突出感人,是全省检察干警的优秀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康满腔真情地称赞,杜东翔同志是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检察官。以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实际行动,谱写了公正、清廉、执法为民的动人赞歌,是我们全市检察干警学习的楷模。宛城区委书记马瑞平评价说,杜东翔是新时期全区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最好的诠释。近日,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宛城区委先后发出向杜东翔同志学习的决定,一股“学东翔、比东翔、赶东翔”的热潮正悄然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