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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
发布于:2008-6-5 已被阅读: 次 
 

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

 

根据中政委、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院、市委政法委和市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院、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以正面教育为主,突出检察特色,坚持群众路线,解决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推动全院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全院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进一步领会检察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强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检察实践特色,坚持做到七个结合:

一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按照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院和市院的部署,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办案数量、效率与办案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办事与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等八个关系,着力提高推动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坚持下去,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系统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工作方案》的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

三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统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用检察工作的新成果衡量和检验学习讨论的实际效果。

四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以纪念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我院长期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检察工作的基本经验,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内在合理性和优越性,认真思考、深入研究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特别是要与品牌创建工作搞好结合,进一步总结、修订完善有关品牌项目,积极稳妥地作好深化推广工作,为全院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五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强力推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与公开听证制度,着力解决好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案件评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积极推行网上办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行检务公开,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切实加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权的监督;建立执法档案,完善内部纠错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严格责任查究,增强干警严格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人民群众满意”的标准,进一步健全落实信访风险评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处理、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全力解决好涉检上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公共形象建设活动结合起来。把公共形象建设活动作为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活动向社会开放以及吸收公众参与执法活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胜互动的好局面,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对权益受侵害群众利益的维护,努力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有效预防服务,增检察机关的社会亲和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肯定和好评,提升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测评的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干警个人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准确评价干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态度,教育和鼓励干警立足岗位比奉献,树立检察队伍公正无私、勤勉敬业、务实进取的良好形象。

七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入学习杜东翔先进事迹等结合起来。杜东翔同志是我院优秀群体的代表,其先进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在中原大地也产生强烈社会反响。杜东翔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4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甘于清贫、无私奉献,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一位共产党员、检察干警忠诚党的事业的时代精神风貌。我们要学习他追求知识、学无止境的执着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学习他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的拼搏精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要学习他坚定信念,依法办案的正义精神,坚持真理,刚正不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学习他严于律己、甘于清贫的廉洁精神,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目标、任务和内容

(一)目标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总的目标是:增强全院干警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解决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与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任务

1、更好地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刻领会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责任和基本任务,增强践行和捍卫这面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更好地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把增强执法能力和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分析和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加关注民生,着力改善民生,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4、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惩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帐”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掌握涉检上访信息,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5、更好地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检察人员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操守;大力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责任查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活动,树立新时期新阶段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内容

重点研读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同时,要认真学习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徐光春书记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一届全省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十一届全省人大一次会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文件、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列短片等辅导资料。

(四)讨论内容

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如何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如何正确树立和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征和优越性”等四个专题开展讨论。院党组班子成员在对以上专题进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要重点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检察文化和检察制度比较”、“检察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如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等五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

三、步骤和要求

根据高检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院、市院的统一部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底至4月初,在全院层层动员,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理解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任务,自觉投身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来。

(二)学习培训4月至5月份,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宣传正面典型与剖析反面典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学习中,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每位检察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院理论中心组要以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院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为重点,围绕九个专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坚持领导带头,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表率。省院要举办市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市院要负责对县(区)院领导干部的政治轮训。二是在适当时候,在机关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宣讲活动,各部门派出1-2名代表登台演讲,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共同交流经验,推动活动健康进行。

(三)组织讨论。6月至7月份,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大讨论活动。讨论要注意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力求突出检察工作特点、贴近检察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讨论解决什么问题。要组织开展法治热点问题讨论。全院各部门要通过走访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出若干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干警深入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清理个别干警存在的错误思想,澄清模糊认识。要组织检察人员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一般干警每人不少于两篇,中层以上干警每人不少三篇,在此基础上举行全院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论文比赛,把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

(四)查摆整改。8月至10月份,结合近年来开展检察工作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等活动的有关情况,以及近年来执法办案的工作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以案析理现场会等有效方式,认真回顾和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排查清理思想过程中,要敢于较真碰硬,勇于自查,真正触及思想根源。对集中查摆出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归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及时清理整改。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有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更加科学的,具有宛城特色的执法规范化管理体系。

(五)考核总结。我院将依据省院制订的考核标准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于10月份进行全面自查,认真做好迎接年底前省、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准备工作。省院将于11月至12月份,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各级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主要看:学习讨论各阶段的工作是否扎实到位,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否完成;干警教育培训是否深入扎实,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否全部落实;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是否提高,是否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或制定了整改方案;执法质量和效率是否明显提高;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实事、好事是否全部得到落实;宣传工作是否有声有色,学习讨论氛围是否浓厚;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是否改进,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是否提高。全院上下要做好准备迎接省院于12月份统一组织的全省检察干警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知识考评,主要考察干警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理解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检查考核结果要纳入“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等各项评选活动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部门统一协调,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带头学习,积极参加讨论,查找差距,切实整改,推动学习讨论活动深入开展。院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也要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期间,市院指导组将采取督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催办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基层院进行督促指导,还要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对全市检察机关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基层院每月月底前要向市院书面报告当月活动开展情况。全院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讨论活动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讨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学习讨论氛围。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对学习讨论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检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全院开展学习讨论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在学习讨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2008年4月19日

 

 

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王金荣
副组长:武文光  王玉新  徐吉春  张书亮  赵志方
赵英保   张鹏云  李贞运  张沛岩  张友谊
成  员:马周波  周伯科  杜东翔  段传华  王书先
            张贺才  谭子荣  石镜亮  张新武  王如悦
            高吉昌  孙  蜀  张显富  陈太白  李森堂
            冯海香  王胜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 赵英保 (兼)
副主任:周伯科  马周波  李森堂
成 员: 路青龙  熊  伟  罗  飞   任 娜   张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