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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康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于:2007-11-7 已被阅读: 次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话和中纪委七次全会讲话为指导,传达贯彻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对照年初检察长会议所提出的总体工作要求,查问题、找差距,研究应对措施,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压鼓劲。为开好这次会议,市院党组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五月底、六月初,党组成员分别对分包院进行调研,我和其他同志一起对全市十三个基层院进行走访调查。全市半年工作总结讲评会议后,又分片召开了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会。上周邀请人大领导视察全市检察工作,充分征求了人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了解。这几天我们连续作战,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对十三个基层院品牌创建观摩任务。这一路下来,大家的确非常辛苦,但收获很大,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我们准确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次观摩,我们高兴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前八个月,全体检察干警在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共同奋斗,努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贯彻中央省委《决定》取得较大进展,检务保障工作扎实有力。我市率先出台了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从解决的实际问题看,在已经出台文件的六个省辖市中,我们是落实得比较好的。市委正式批准反贪局、公诉处为副处级规格,法警队主要领导高配为副处级,增设信息网络中心为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增加领导职数20余名。市委《决定》还在基本建设、经费保障、债务遗留问题上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意见,为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邓州、宛城、唐河等基层院在贯彻《决定》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市院党组协助市委完成了13个基层院的换届工作,提拔交流了12个基层院检察长,为检察工作向高层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都有长足发展。检务督察逐步由事务督察向业务督察迈进。检察官分院建设和部分单位的两房建设进展顺利。二是各项业务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年初检察长会议所提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质量效果同步提升”的工作要求,各项业务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共查办职务犯罪要案9人,办理涉黑案件7件31人,判决十年以上的立案监督案件3人,追捕涉及团伙犯罪5起,刑事抗诉改判率达到100%,进一步增强了刑事法律监督效果。民行部门注重虚假诉讼的查处和涉农案件的办理,社会反响良好。监所部门创新监管机制,体现了把解决看守所跑风漏气现象作为驻所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的基本要求。强化预防调查突出行业预防效果突出,纠正重点工程违法招标19起,移交案件线索18起。新野、唐河县院“侦、捕、诉、技、管”一体化协作机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技术监督的意识逐步确立。贪污贿赂大要案比例、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量、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数量和有罪判决率、立案监督案件有罪判决率、纠正审判机关违法情形数量、民行抗诉案件改变率等主要业务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在全省检察长会上得到了肯定。三是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蔚然成风,推动工作开展成效明显。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市院党组战略决策,围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处理涉检上访等工作领域,推出60个项目作为特色工作进行着力培育,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项目已经在《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一些做法也得到了高检院、省院相关业务部门的认可。在本次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南阳市院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题作了重点发言,我们研究检察工作规律、突出特色抓工作的做法以及思路建设等方面的成就,引起了省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得到了与会同志的认可。四是检察形象有了明显提升。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工作进行全面视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上半年着力推出的王强、毕冬云、杜东翔等三个人物典型,市委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宣传和推介,省院主要领导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前八个月,整体工作基本上落实了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化大局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科技运用、突出特色亮点、提升社会公信力”等六项工作要求,成效比较明显,市院党组也是比较满意的。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后一段时期,要全面落实党组战略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市院党组的既定目标,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我们必须对照目标找差距,分析形势找问题,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我重点强调以下六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政治是讲政治的基础。忽视政治学习,就会迷失方向,跟不上形势。一个单位要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关键在于检察长能否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关键在于有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6月2 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做了重要讲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作了进一步阐述,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科学和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等重要理论。这不仅是党和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努力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讲话学好、用好,真正把中央的精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夺取小康社会建设的伟大胜利,是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中心思想。贯彻这一要求,就要求我们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围绕和服务这一工作大局。从上次调研到这次品牌观摩,所到之处,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等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赞誉有加,这里面有很大原因是对我们服务大局工作成效的肯定。这些赞誉之声也表明,只有胸怀全局,在服务大局上有所作为,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满意。我们也正是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之中,把检察工作的特殊属性和经济社会工作的普遍规律相结合,才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检察工作社会化发展道路。在这方面,我市预防工作和民行工作起步较早,成效也较为突出。南阳的社会化大预防思路和预防调查工作,民行部门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网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的探索,都取得了社会各界和系统内的认可。今年,邓州市院成立的刑事侦查监督网和行政执法监督中心,桐柏县、南召县院建立的刑事被害人救济体系,方城、宛城、高新等单位开展的检察工作进农村、服务创建新社区等活动,走的就是一条整合社会资源,把检察工作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并融为一体的创新之路。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研究和确立各自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院党组关于“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要求,争取以自身的努力赢得当地党委和政府更大的支持。
      二是要坚持“四个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学习贯彻胡总书记讲话,就是要正确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检察机关要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项工作要协调发展、检察事业要可持续发展、市院机关各方面工作要率先发展”的四个发展理念。坚持这四个发展的理念,就是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院党组提出的人才战略和品牌战略。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第一,要解决典型缺乏、层次较低的问题。要集中精力办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精品案件、树立一批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打造一批高精尖的“产品”来带动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第二,要解决部分业务落后的问题。要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业务建设,努力保持主要业务指标的先进位次。要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典型引路,提高统筹工作能力,保持各项工作发展的梯次,形成良性循环。第三,要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关键是要搞好人才建设。从今年工作运行情况看,品牌带动体现得较为充分,人才建设较为薄弱。市院提出的两大战略,各单位都在集中精力忙于品牌,对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研究得不够,在各单位品牌选报项目中,涉及人才建设方面的也是廖廖无几。邓州市院提出的“改善队伍结构、实施壮筋补钙计划”已经启动,市院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把人才战略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强力推进实施。第四,要解决市院率先发展的问题。从2005年高标准建设市院机关开始,市院逐步加强对基层院指导,在全市形成高标准建设检察机关的良好氛围。市院各部门都制定了一整套系统的管理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各项制度在落实上还欠扎实。二是对基层院要求高、要求多,市院反倒成了“灯下黑”。在解决指导层次这个意义上,有些部门的主体作用发挥的不尽理想,有点儿基层推着市院干的感觉。要坚持率先发展和统筹发展的思想,努力提高市院各项工作水平,尽快提升市院统筹指导工作的能力,带动全市检察工作走健康发展之路。
      三是坚持用创新的方法解决发展瓶颈问题。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坚持解放思想,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新局面的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半年多来,我们一直在着力强调创新,把创新作为一种精神,把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基本实现“四个一流”后的主要工作动力,把品牌工作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一个平台,力争以创新打开新的工作局面,以创新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式的发展。这是今年市院党组总的指导思想。实践证明,这一想法是正确的,社会各界对创新实践的良好反映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前一阶段,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有关南阳检察工作的报道539篇,其中有大量篇幅是关于创新工作方面的报道。郭检刚才也介绍说,今年《检察日报》“亮点——2007 ”栏目中的报道,有近八分之一是关于我们品牌创建工作的新闻。这也证明,只有创新才能给我们工作带来的新的生机和活力,用创新推动工作也是今后我们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二、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突出业务建设,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责
我们经常讲,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脱离业务、忽视案件质量和效率去谈其他工作。当前涉检上访工作的压力很大,处理的难度和风险也大。可是回过头来找原因,基本上都能够从质量和效率上找到问题的根源,错案、瑕疵、效率低下和严重不负责任最容易导致涉检上访。前八个月,全市批捕后作不诉处理或做缓、免刑、拘役等处理的有1383人,占47.7%。自侦案件有判决结果的104人,实刑判决只有15人,只占14.4%。撤回起诉的案件,虽然报表没有显示,但我掌握的情况几乎各单位都有,而且数量还不少。从这些数字和情况可以看出,在案件质量方面,有很多地方还值得推敲。另外,超时办案,越权办案,办利益案、人情案、关系案等仍然存在。如卧龙区反渎局侦办、指定南召县院管辖的卧龙区法院徐某滥用职权案,在检察环节长达七年之久,引起当事人强烈不满。今后一个时期,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在座的诸位带“长”的高度重视。下面,我针对业务工作的几个主要方面强调一些问题。
      关于自侦案件。自侦案件必须在提高大要案率、有罪判决率和实刑判决率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线索管理机制,提高查案的成功率。反贪反渎部门近年来都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线索管理经验,应当继续坚持。今后应当把功夫下在线索管理规范化建设上,要从案件线索来源、登记、评估、上报备案、保密和建立信息数据库等工作环节上采取硬性措施,固定专职人员负责,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情报系统。二是强化侦查谋略与技巧的运用。要改变传统的办案模式,研究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办案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执法办案,提高研究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突破案件、证实犯罪的能力。要加强批捕、起诉和自侦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引导)侦查体系,以批捕、起诉案件的标准指导侦查活动。三是要注意办案安全。安全是质量的保障和前提。安全问题对案件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一个案件如果因为我们的过错出了问题,那么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成为空谈。要强化安全意识,探索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办案责任追究制度,争取在安全的环境下办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大案、要案。
关于刑检工作。要确保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准确性。要从受理案件一开始,就建立办案风险评估制度,把受理活动也纳入案件质量的考评管理,健全案件的质量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命案出席现场制度,通过出席现场,引导侦查人员在发现和固定不变证据上狠下功夫,提高证据证明力,保证命案侦破质量。研究推广社旗县院关于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沟通,强化对存疑不诉案件跟踪监督的做法。坚持起诉和抗诉权的正确行使,对法院拟作无罪处理的和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只要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要坚持起诉和抗诉。要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批捕案件、起诉案件和不起诉案件的质量标准。要大胆准确行使对职务犯罪的初查权,以查办职务犯罪为强力手段,为诉讼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监所部门探索运用的“三贴近”工作方法,是解决监管场所跑风漏气现象的有效方法,我觉得不错,下一步应当在抓落实上和进一步完善上下功夫。这个环节的工作对整个案件的质量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监所部门的同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在加强狱(所)内监督的同时,要加强狱外执行监督。在这方面,可以推广镇平县院探索的“135”工作机制,加强对监外五种罪犯的监督管理,圆满完成高检院今年部署的工作任务,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是加强抗诉案件的跟踪监督,在提高改变率上下功夫。要研究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跟踪监督办法,促进抗诉案件的改判工作。要搞好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充分利用发现案件线索来源较广的优势,打开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要总结和利用好民行息诉工作方面的经验,继续保持涉检上访的零记录。
      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技术、控申和法警等工作。我在年初检察长会议上的报告中已经指出,要真正发挥这些部门的作用,树立监督也是检务保障的概念。前一阶段的工作表明,这几个部门基本上形成了内部监督合力,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提高办案效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今后的重点工作是要在强化案件进出口分流把关、严格过程控制、实体审查、加强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建立起严密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要尽快启动检察业务督查工作,形成对检察业务、队伍和事务的全方位督察。
       三、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突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队伍素质的核心是能力,良好的作风是保障。任何一项工作任务的实现,都离不开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兴华检察长在半年工作讲评时讲到了几个担忧。前一阶段部分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会上,不少基层院检察长对当前我们的队伍现状也表示出深深的忧虑。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可能就会出大问题,有的同志甚至用到“崩盘”的说法。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作风问题事关人心向背,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的确严重影响着我们前进的步伐。这几年高检开展的几次专项整顿,还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以及全省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等等,目的也是要在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方面取得新成效。如何加强作风建设我们以前讲得很多,在年初检察长会和基层院新任检察长见面会上都是作为重点进行强调,但这些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开展那么多活动,我们都是轰轰烈烈的开始,并且都顺利通过了验收。但是上一个活动开始时存在的问题,在下一个活动开始时依然存在。这几乎形成了一个怪圈。如果仔细倾听一下百姓的议论,认真观察一下人民群众的反映,我们就能发现真的是不能掉以轻心了。当前,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解决自身腐败、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当前,廉政的问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问题仍然是作风建设的重点。有群众反映,某单位办一个5万元的贪污案件,在检察环节当事人已经花了20万。如果当事人反映属实,又确实涉及我们的检察干警,这就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个道德品质问题。还有群众反映,在全面推行同步录音录像办案、越来越文明司法的今天,在我们检察机关还有搞刑讯逼供的现象。有的干警不认识自己,口出狂言,粗暴对待当事人。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执法比一次犯罪造成的恶果更严重,因为犯罪只是污染了河流,而执法不公则是污染了水源。自身不廉、粗暴执法、滥用权力更是玷污了检察官这一神圣称号。要解决廉政这个问题,一靠自律、二靠制度,两者之中,重点是制度。必须采用过硬措施,确保执法的公正,保证“水源”的纯洁。纪检监察部门要探索建立检察干警自身反腐败的预警系统,适时推广方城等单位建立干警违法违规信息收集网络的经验,进一步创新、完善党风廉政机制。坚持从严治检,要加大执法执纪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实施调查程序启动机制,针对干警的违法事件,坚持从严从重处理。确定业务督察重点,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建立执纪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单独的纪检监察等执纪工作人员政绩档案,实行办案目标考评等方法,解除纪检监察干警的后顾之忧,克服畏难心理,提高执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要解决团队观念不强的问题。这几年,我们的工作成绩还算可以,基本实现了四个一流,并且正往新的高度跨越。目前工作局面都说很好,成绩人人肯定,也给大家带来了不少的实惠。成绩是由大家创造,理应由大家共建共享。良好工作局面来之不易,今后怎么去发展,怎么去爱护,一切都要从大局出发,都要强化大局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考虑问题想事情,处理问题想办法,都要围绕工作大局。要珍视来之不易的集体荣誉,决不能凭个人嗜好干工作,凭个人好恶办事情,不能以个人意见代替集体意志。对于任何工作,只要党组研究确定下来,形成决议,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无条件执行。要倾注心血、运用智慧、齐心协力的完成好落实好,不要自己不干还说风凉话,不要当“评论家”、当“裁判员”,更不要不顾原则,不论是非,造谣、传谣、信谣,搞一些无谓的伤害和内耗。这不仅不利于工作大局,也不利于你个人的发展。
      第三,要解决检察工作领导关系弱化的问题。一项重大的工作部署的落实,关键在于要对上级精神真正领会和不折不扣的贯彻,这样才能避免工作棚架现象,才能使一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7月份的分片检察长座谈会上,同志们提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党组正在研究和思考。除了队伍问题同志们谈得多以外,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问题也引起了与会同志的共鸣。会上普遍认为,当前检察工作特别是在业务工作领域,出现了领导关系弱化的现象,建议市院应当进一步加强领导,特别是要进一步理顺业务工作的领导。
      对于这个建议,市院党组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检察工作的领导关系,体现在业务、队伍、干部、事务等各个层面。在检察工作的领导关系中,最主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两级院党组实现对干部的双重领导。年初检察长会上就提出,要改革对基层院班子的考核办法,目的也在于要进一步加强化上下级领导关系。有关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会印发给大家讨论修改。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工作的领导。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通常情况下是通过上级院对下级院业务工作的指导来实现的。要注意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基层院要严格遵守市院总体工作部署,不能违背市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二是基层院要坚决执行市院出台的意见以及做出的批复、决定等。三是基层院对市院决定有不同意见的,要按照程序提交本级检委会向市院有关机构进行书面请示,不能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市院意见。四是市院业务部门要尊重基层院检委会的意见,如需改变的,必须报检察长同意或提交市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对于检委会同意改变基层院意见的,业务部门要负责督促落实。五是市院要支持帮助基层院工作, 做查案工作坚强后盾,为基层撑腰壮胆。特别是反贪反渎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工作容易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查处难度较大,困难多。实践证明,需要市院排除阻力,清除干扰,为基层查案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六是要正确处理上级指导办案和基层院坚持依法办案的关系。上级院工作人员指导案件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不能以个人意见代替组织意见,杜绝非正常干预办案现象的发生。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作为理顺领导关系的配套意见,基层院要坚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案件,对于非正常的干扰因素影响案件进展的,可以向市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也可以向直接我本人报告,相信市院党组会坚决支持你们正常履行职责。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基层院办案需要上级院的支持,市院派员参加办案是为了确保案件顺利进行,案件的管辖主体依然是基层院机关,决不是要越俎代庖,代替基层院办案。办案组的指导、市院领导的协助都是为了案件的顺利进展,基层院既要考虑办案组的指导性意见,又要考虑整个工作的大局,决不能不按程序盲目服从个人的意见。否则,由此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错案的,要坚决按照责任倒查追究责任。
      第四,正确对待目标考评的问题。对待考评的态度问题其实是一个政绩观的问题。如果工作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得先进、受表彰,就会特别看重目标考评。其实真正的正确履行职责,真正的人民满意,任何考评体系都是难以做出评价的。只要我们本着上无愧于党和人民,下无愧于全体干警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就是干好了工作。但是,目标考评毕竟还是反映我们工作情况的一个“显示器”。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工作是如何提高这个“显示器”的准确性。从去年底省院开始调研,到基层院建设检察长座谈会,大家都感到省院考评指标的局限性,都提出了现行考评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和问题。市院党组曾在年初就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研。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根据省院考评指标不能涵盖我们实际工作的情况,我曾经提出一个折衷办法,就是在省院考评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部门的考评内容,采用加减法的办法进行修正。这种提法还没有上会,就引起了争议。在研究制定的过程中,发现目前的状况是“三多三少”:大家提出问题多,提出解决办法少;空洞指责较多,具体改进的建议较少;提问题的人多,积极想办法解决的人少。截至目前,我没有看到一份完整的能够得到各方面满意的建议。事实上,一个尽善尽美的考评方案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们只能尽可能地完善,力求完美。我们原来的考评方法,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指标确定不全面,评价不公开,人为因素太多。量化、公开考评实施以来,虽然解决了一些人为操作的问题,随之新的问题又来了。出现了部门指挥不动、妨碍部门积极性的问题。怎么解决这些新的不合理现象,现在还没有十分理想的方案。怎么办?我请今天在座的诸位好好研究一下,好好在怎么解决问题上想办法,出出主意。我想,今后要继续坚持实行目标考评,把考评作为手段,不考评不行。实践证明,目标考评对于促进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省院考评方法没有修改,按照领导关系的原则,我们还得服从和执行。改革目标考评要坚持在年初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基本思路,把省院考评和各部门考评相结合。这是个原则,大家基本上没有意见,但怎么结合,业务考评怎么设定,争议较大。我有一个想法供大家讨论:部门业务考评,由政治部确定各部门的考评分数,市院各业务部门确定考评的项目、评分的标准,然后交由市院党组审查把关;部门考评项目要坚持科学考评、阳光考评、简便易行的原则,抓住主要工作项目的3—5项要素设定指标。年底考评时,实行基层院自行申报和市院各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各项数据审定后,最后由市院考评办负责打分。这个办法是否可行,还是另有良策,请大家集思广益。政治部在总体把关上要注意,无论怎么修改,都要把各系统的创新工作纳入到全年目标考评,全面体现今年工作的重点。政治部和考评办要广泛收集意见,尽快出台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考评实施细则。
      四、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重点,努力提升执法水平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在领会理解、机制建设、实践探索、宣传解释上下功夫。
一是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后,在两级院的整体推进是比较顺利的,大家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政策做了很多具体工作。但也有部分单位和部门疑虑重重,有的是没有能力去研究,有的是不愿去研究,有的甚至认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自己所在部门根本无法贯彻,这种错误的思想也影响了此项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要把握一条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提出的,是执法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条基本的原则。对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刑事犯罪还是职务犯罪都要采取严打方针。对于偶犯、过失犯、轻刑犯,只要情节轻微,认真悔罪,从宽处理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就可以采取轻缓刑事政策。应当明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不是新的政策,而是刑法、刑诉法关于从宽、从严处理规定的一次重申,并不是又颁布了新的法律。落实这个政策,是要把宽严相济的理念通过我们的执法活动体现在办案上,是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结合的一个过程,不能把它理解为一个标准。其次,要把握一个重点。“宽严相济”作为一条刑事司法政策,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只是一种理念,一种要求,一种导向。要执行和落实好,重点是创新执法方式,建立运行机制。今年以来,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邓州、方城、宛城、卧龙等基层院分别与公安、法院会签文件,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淅川、卧龙、镇平等基层院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从不同角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机制也是今后努力的主要工作方向。第三,要把握一个底线。无论从宽与从严必须依照法律,严防打着宽严相济之名,行法外施恩、违法乱纪之实。反渎职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线索的收集,防止浑水摸鱼。
      二是要注重实效,加强引导。侦监部门推行的无逮捕必要证明制度、不捕理由说明制度,公诉环节制定的四种情形说理制度,都在办案实践中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初步解决了落实轻缓刑事政策的问题。要继续充分发挥市院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加强在两个层面上的指导。一方面要通过整合基层院的创新成果,在宏观上进行政策引导,对于那些能够实际推动工作、真正解决问题取得较好成效的,要适时在全市推广;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案件的办理,在具体适用刑事政策上加强指导,注重类案办理的经验总结。要按照年初检察长会议关于加强类案办理的要求,结合政策贯彻,认真加以总结和研究。
      三是要正确行使批捕、起诉职能。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调整考核标准,改进考评方法,不能人为控制不批捕率、不起诉率。省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落实这一要求。我们也不能等闲视之,要强化这方面的调研工作,及时向上级院提供实证参考,建立相应的工作保障制度,促进考评标准的修改,确保不捕权、不诉权得以正确、充分运用。在今年的全市刑检工作会议上,我曾讲过,对于职务犯罪只要能够判处刑罚,作有罪处理,不以批捕瑕疵论。当然,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要通过实践来证明。根据上级精神和反贪反渎具体部门的业务实践,我认为这种观点还是比较符合上级的要求。年初有一段时间,部分单位因为在理解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上存在一些偏差,自侦案件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市院党组于4月30日召开了专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会议以后,这种被动的局面得到了扭转,五月份一月内就立案查处了五起职务犯罪要案。还有一个观点就是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尽量不要在检察环节作终局性处理决定。这一点,也请大家研究。
      四是要加强对外宣传解释。要着力宣传刑事政策的内涵,特别是要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过媒体在一定范围内披露我们的做法和效果。要通过公布一些典型案例办理过程,阐述法律的精神,解释宽严处理的依据,主动在消除当事人特别是社会误解上下功夫,尽最大可能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五、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集中精力做好涉检上访工作
      在过去,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加强对刑事犯罪的严打,而现在,解决上访问题却成了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大召开在即,对于整个中华民族都意义重大的北京奥运会也进入倒计时,稳定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意义重大而深远。在此,我希望在座诸位务必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有关工作。年初检察长会上提出,涉检赴省进京访的总量一定要在去年第五的位置上再下降两到三个位次。从前一阶段的工作看,除了领导重视和机制建设这两项工作得到省院肯定以外,其它工作都很不理想。从全省反馈的情况看,我们没有完成预期目标。通报四个问题,我们就占了三个,涉检上访量、息诉率、新的有理进京访三项指标通报榜上有名,上级领导的批评十分严肃。关于此项工作,省院会议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会上尚宇检察长强调了三个凡是,即:凡今年排查的涉检上访案件总体息诉率达不到90%的,市分院检察长和有关领导要到省院说明情况;凡今年以来新发生的非正常涉检进京访和赴省涉检集体访案件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凡承办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委政法委以及省院交办的重点案件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国家级或省级文明接待室评选中暂时不予授牌或取消资格。只要出现这三种情况,一律要严格追究责任而不问任何理由。
      反思我们的工作,不能说领导不重视,不能说干警不努力,但为什么效果总不理想。我想不要用我们是办案大户、人口多作为原谅自己的借口。全国千万人以上的大市也不光我们一家,就我们省而言,人口大市也不光我们南阳。就我市而言,邓州人口最多也是办案大户,但那里的涉检上访形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在上半年排查工作中,邓州是唯一一个零任务的单位。邓州命案不诉的案件也不少,但没有因此发生涉检上访。这里面的原因不是因为邓州的百姓不会上访,而是邓州的工作积极主动、稳控机制有效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人口多、办案多并不是理由。我们应当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只要发生涉检上访,肯定是我们自身出了问题。一是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二是工作还有不细致不周到的地方。大家反思一下,年初提出的一些措施,是否真正有效的运转,年初提出的预警机制建设,除了侦监、控申部门初步建立相应机制以外,其他部门是否都有所动作,值得思考和认真研究。
     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做好涉检上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凡责任倒查到谁,该拿帽子拿帽子,该处理处理。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强化源头治理。业务办案部门必须注意两个层次,一要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二要强化预警机制建设。教育和培养干警涉检上访的敏感性,树立防止发生上访的意识和维护检察整体形象的责任感,不能只管自己的二亩三分地,就案办案。那种“只要案件出手,管他上访不上访”的错误思想是要不得的。凡不建立预警机制、有明显涉检上访倾向而不进行预警报告的,只要发生问题,就要坚决严肃处理。二是要提高接待工作质量。我记得胡克惠检察长去年来的时候,为了向她说明涉检上访产生的原因,我汇报说过去有的接待人员连案件都听不明白,胡检不客气的追问,并说“这样的同志还称得上检察干警吗”。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是不是还存在着这些问题,因为个别接待人员的态度不好、对案情吃不透而产生的涉检上访还有没有,希望控申部门做个统计。要采取措施,提高接待人员和控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当务之急。凡协调处理上访案件的同志一定要做到三个准确,即准确把握案情、准确提出解决途径,准确表述检察机关应当采取的意见。这样才能在首访环节减少上访发生的可能。三是要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省院要求,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好各项措施。要继续坚持领导包案,真正沉下身子,做群众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坚决纠正“挂帅不出征”、包案不办案的不实做法。包案领导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疏导教育上访老户,亲自督促息诉措施落实,切实负起包案息诉责任。
      六、以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品牌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我们这次会议,是在为期三天的观摩活动结束后召开的,有着特定的内容和意义。关于这次巡回观摩活动,这几天感触很深,我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评价:一方面,就活动本身来讲,组织这次巡回观摩活动,既是一次流动现场会,又是一次经验交流会;既是一次工作落实检查会,又是一次阶段性初评会,更是一次推动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再动员会。另一方面,对于各基层院而言,参加这次观摩活动,不仅是对自身开展这项活动的一次回头看,是对整体工作的一次大检查,是对院风院貌、检风检纪的一次大检阅,是对各单位工作思路、目标定位、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的一次大检验,也是对各单位工作综合实力的一次大比武,也是对新一届党组、特别是新任检察长工作成效的一次大展示。通过观摩这种形式,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目的。也可以说,这次观摩活动,是各单位工作经验的一次大交流。一路走来,感到党委十分重视支持检察工作,所到之处,都是县委主要领导致词,四大家领导几乎全部到场,因此可以说,这也是一次向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报告工作、宣传工作、推介工作的大好机遇。这次观摩活动,不仅是对品牌创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验收,而且也是对整体检察工作的有力推动。一路走来,可以看到,全市检察干警精神振奋,全市检察工作底气足、士气旺,发展态势良好。我深信,这次观摩活动对今后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力量,全市检察工作的各项任务一定能够圆满完成,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必将更加辉煌。有关观摩的具体情况和前一阶段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刚才国谦同志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思考很深,讲得也非常到位。这里我想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活动方向和目的。今年市院党组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办精品案件、创品牌工作”竞赛活动,是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大改革措施,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执法层次和标准越来越高,执法活动也经历了一个由粗放型向规范型又到质量型的转变。粗放型的执法模式,只讲结果,不讲过程和程序,规范型的模式既讲实体又讲程序,质量型模式则不仅要求我们依法办事、规范化执法,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我们要适应这种新形势,实现这种新转变,单靠常规性的工作和一般性的要求是不行的,必须要用新的方法、新的途径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创新推动工作开展,这也是检察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开展活动的目的,既不是做秀,做表面文章,也不是摆花架子,而是提升工作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在创建活动中,既不能有“为品牌创建而创建”的错误思想,也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偏离检察改革的方向,偏离法律法规的框架,偏离检察职能,偏离南阳检察工作实际。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检察职能开展工作,把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去正确认识和对待。这不是给品牌创建泼冷水,而是提醒大家要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确保品牌创建工作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是要强力推进实践应用。各单位今年品牌创建所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这次观摩活动的结束后,应该在强力推进实践应用中下功夫。首先,对各单位出台的新办法、新规定,要加强理论研讨,健全有关机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在提高品牌创建项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发挥作用。其次是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市院各位党组成员和各部门对属于自己分包指导的创建项目,要认真研究,切实帮助基层院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对同类项目要进行资源整合,对确有内在潜力、有实用推广价值的项目,市院要帮助基层院进行完善深化,扎扎实实运用于工作实践,在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中检验和锤炼我们的品牌工作。第三,要搞好宣传推介。市院组委会要选定部分项目,强力进行推介,加速活动成果的转化。市院各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系统内进行大力宣传,争取得到省院、高检的肯定与推广。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要依托各自的宣传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进行全方位的运作,以扩大品牌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
      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活动。品牌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举措,能够创出多少品牌并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关键在于创新意识的培养,在于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品牌工作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也决不是一两项指标能够涵盖,必须避免出现一些急功近利、急躁冒进的现象。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设定创建目标,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近期目标应当设定为取得阶段性创建成果,远期目标应当定位于真正实现四个一流,确保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有一点是我们应该正视的,那就是当前有一些创建顶目质量不高,技术含量低,内容不成熟,也没有太大的实用和推广价值。这些项目如果不进一步改进完善,是很难推出去的。品牌创建既要坚定信心,也要面对现实,考虑客观因素,我们不可能要求全部创建项目最终都能够成为品牌。希望大家要认真看待过程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有长远的考虑、长远的打算。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说,只要能够在追求品牌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四是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我们经常讲,检察工作按内在属性可分为法定性、基础性和创新性工作,开展工作创新是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是在做好法定性和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进行的。今年我们把以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品牌创建活动作为主题活动,并不是说只去搞创新而忽视其他工作、放弃主业,在开展品牌创建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履行好法定职责,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各位检察长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大要案率、有罪判决率、实刑率以及处理涉检上访、维护稳定等内容上,不能偏离主业、顾此失彼。要把创新作为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用创新来推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但我们充满信心。让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超越自我,追求卓越,在新的形势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创造新的业绩,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做出新的贡献!